- 品牌/商標:HYSON
- 企業類型:制造商
- 新舊程度:全新
- 原產地:杭州
2.1 設置范圍
按GB0116-98附錄D2所列的以下部分區域,規劃設置漏電火災報警裝置:
D2.1 財貿金融樓票證庫
D2.7 圖書館書庫
D2.8 檔案樓檔案庫
D2.11 科研樓可燃物較多和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實驗室
D2.19 體育館、影劇院、大型放映廳的人員密集場所
D2.22 面積大于50平米的可燃物品庫
D2.27 餐廳、娛樂場所、卡拉OK廳、歌舞廳(夜總會)、多功能表演廳、大型電子游戲機房
D2.31 商業、企事業單位的公共廚房
2.2 漏電火災報警裝置應安裝在以上區域配電箱的主開關處;當僅有漏電火災報警裝置時,其所警戒的區域計算漏電流值不應大于250mA(或額定漏電流動作值500mA)。
2.2.1 當設置漏電火災報警裝置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考慮劃小報警區域或設置多級漏電火災報警裝置。
2.2.2 在需要設置二級漏電火災報警裝置時,二級漏電火災報警裝置應安裝在該區域的分配電箱的主開關處。其裝置所警戒的區域計算漏電流值不應大于150mA(或額定漏電流動作值300mA)。
2.3 旅館、飯店、集體宿舍、公共浴室的插座、照明配電支路的服務面積大于150m2,其計算漏電流值大于50mA時,應在末端支路裝設漏電火災報警裝置。
2.4 按配電設計要求配置的末端支路漏電保護開關動作電流在30mA及以下時不納入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設計。
2.5 上下級漏電火災報警裝置應滿足動作電流和時限的配合要求。
2.5.1 為了保證有選擇地切斷故障,要求上下級漏電火災報警裝置的額定漏電流動作值之比為2.5-3.
2.5.2 如果要求在時限上滿足選擇性動作,只有利用上漏電火災報警裝置的斷路器帶短延時脫扣器使之延時動作,并應符合配電設計保護電器的配合要求。









